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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的基本类型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486页(565字)

手印学名词。

根据指纹内部花纹的各种不同结构,指纹可分为弓形纹、箕形纹、斗形纹和混杂形纹4种类型:(1)弓形纹,主要由弓形和横直两个系统上下层叠而成,纹线由一方流向另一方,不返转。依其形态不同,又分为弧形纹和帐形纹。(2)箕形纹,内部花纹中心有一根以上的箕形线,其上部和两侧外围由较多的弓形线包绕,下部由一些波浪线和横直线作为根基线。通常构成一个三角,位于箕下枝靠根基线的一侧;个别的有两个三角,位于箕头的上下两侧,或左右两侧。

按箕形纹的倾斜流向不同,可分左箕、右箕两种。从捺印指纹观察,箕头朝左为左箕,箕头朝右为右箕。人们习惯于把出现率占绝大多数,箕头朝向拇指的箕称为正箕,把少数相反方向的箕称为反箕。(3)斗形纹,内部系统中心有一根以上的环形线,或螺形线,或曲形线,其上部及两侧外围由较多的弓形线包绕,下部由一些波浪线和横线等三个系统组合而成。

有两个以上的三角。

斗形纹依其内部形态,可分为环形斗、螺形斗、双箕斗、曲形斗、囊形斗。(4)混合形纹,凡上述3种单一纹形不能包括,而由两种纹形混合组成的花纹,或一些形态奇特,结构杂乱而无法归入弓、箕、斗形纹的花纹,统称为混合花纹。按其内部花纹的结构形态,大致可分为箕、帐混合纹;箕斗混合纹;并列箕形纹;并列斗形纹;杂形纹;畸特纹等6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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