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犯罪学辞典

更生保护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327页(411字)

对于出狱犯人、曾受过某种刑事司法处分的犯罪人以及其他有不良行为的人,在社会上给予适当保护与辅导,帮助他自力更生,克服困难,顺利适应社会生活的制度。

更生保护是一种社会福利措施,起源于对出狱犯人的保护事业。1776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费城的理查德·威斯特发起组织费城出狱犯人保护协会,扶助出狱犯人的生活与就业,被看作是世界更生保护组织的开端,威斯特因此被尊称为更生保护之父。从目前各国的情况看,更生保护的对象有:从监狱释放的犯人;被假释的人;被宣告缓刑的人;免予刑罚执行的人;根据少年法被宣告实行保护观察的人等。更生保护的方法主要有:提供住宿场所,进行医疗和保健,生活咨询辅导,就业、就学辅导,金钱资助等。

英美各国更生保护的重点是防止因犯罪而被缓刑或假释的人重新犯罪,是消极的,日本的更生保护除消极的一面外,更注意积极地给偶然不幸失足的人以同情、爱护和帮助,防止他们走向犯罪。

上一篇:李悝 下一篇:更生保护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