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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手续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201页(205字)

在实施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时,在司法人员主持下,由被告人和保证人所履行的相互担保手续。

保证人的义务是担保被告人不逃避和阻碍侦查、起诉、审判的进行并随传随到。如有违反,保证人须及时报告并限期找回被告人;如故意放纵被告人逃跑或隐匿,应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被告人的义务是:保证做到随传随到 不逃避或阻碍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在住址变更时,应及时报告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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