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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131页(555字)

犯罪既遂的对称。

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其已经着手实行的犯罪未能得逞。故意犯罪的阶段之一。未遂状态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之中,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中无未遂状态,但下列三种直接故意犯罪的情况除外:(1)结果加重犯。对于犯某罪而造成其他重大结果,按照法律应当加重处罚的犯罪(如抢劫致人重伤),未遂没有实际意义。

(2)不作为犯。只要有不作为的事实即构成既遂,不发生未遂状态。

(3)形式犯。一经着手实行犯罪即构成既遂,不存在未遂状态。

如侮辱罪、诽谤罪等。犯罪未遂可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以实际能否构成既遂为标准,可分为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所谓能犯未遂,指犯罪分子有实际可能实现犯罪,达到犯罪既遂,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所谓不能犯未遂,是指已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手段或对象不合适,不可能实现预期的犯罪结果。

以行为实行终结与否为标准,可分为着手未遂和实行未遂。所谓着手未遂,又称未了未遂,指犯罪人已经着手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障碍而未能使构成既遂犯罪所必要的全部行为实行终了。

所谓实行未遂,又称终了未遂,指犯罪人已实行构成某种犯罪的全部行为,但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发生犯罪结果。

各国对未遂犯的处罚不同。

中国刑法规定,对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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