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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兰经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110页(330字)

伊斯兰教经典,英语译音可兰经。

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约570-632年)在传教过程中,作为安拉的启示而发布的经文,共30卷114章。基本内容是确立安拉为真主,规定穆斯林基本教义,提倡政教合一。

约有80章涉及民法、刑法、国家法。是伊斯兰法的基本渊源。古兰经中没有完备的罪名与刑法学说,刑罚散于各章节,且偏重于死后的处罚。关于杀人罪,保留了血亲复仇制度,但只限犯罪者本人抵罪。

广泛使用赎罪金制,赎罪金的数量依据被害人的情况或伤害部位等犯罪情节而定。杀害妇女交一半的赎罪金,杀害作穆斯林交三分之一赎罪金。

过失杀害一个穆斯林,只需释放一个穆斯林奴隶,并交付赎罪金。认为肉刑印象最深、最能达到做戒的作用,因而广用肉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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