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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分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84页(224字)

中国管理教育罪犯的一项基本原则和形式。

劳改机关按照罪犯不同的年龄、性别、犯罪性质、案别、民族、改造表现等实行的分类编队、分类教育。如反革命犯与普通刑事犯、男犯与女犯、成年犯与少年犯、累犯惯犯与偶犯初犯、抗拒改造的反改造尖子与改造较好的罪犯等都应按照分管分教的原则区别对待,采取不同的管理教育措施。少数民族犯人较多的单位,单独编队,派本民族的干部管理教育。外籍犯也单独关押,并派懂外文的干部管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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