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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65页(323字)

简称“中美合作所”。

是美国政府根据1943年中美特种技术合作秘密协定所成立的一个共同镇压中国人民革命运动的特务机关。设在重庆市磁器口歌乐山下,国民党军统特务头目戴笠任主任,美国海军部特务梅乐斯为副主任。

“中美合作所”,一方面进行情报和行动破坏,在湖南江西浙江、绥远、福建等省开办特务训练班,培训各种武装特务,派往全国各地和潜入解放区进行暗杀、绑架、爆破等破坏活动;一方面在重庆渣滓洞和上饶,息峰等地建立法西斯集中营,大批屠杀共产党员、民主人士、抗日爱国军民。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按照“中美技术合作协定”,将“中美合作所”撤销,美国特务梅乐斯返回美国,但当时美蒋特务的合作并未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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