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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监狱组织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59页(425字)

日本的《监狱规则》规定,监狱组织的最高行政管理机构为法务省下属的矫正局,其职责是负责全国狱政机构的指挥监督、机构设置与废弃、人员编制、经费分配,指导法务省所属中央及地方矫正官训练所的训练业务,并管全国罪犯指纹的收集、分析和保存。

矫正局下设总务课、保安课、作业课(主管生产与职业训练)、医疗分类课(主管犯人医疗卫生保健、犯人鉴别分类、指纹鉴别等)、教育课、参事室(研究重要狱政设施)、矫正法务室(主管基本狱政法令的草拟)。日本监狱称为刑务所,刑务所所长(典狱长)为最高行政官员。大型刑务所下设五部:总务部(包括总务课、会计课、补给课)、管理部(包括保安课、作业课)、教育部(包括教育课、福利课)、医疗部(包括卫生课、医疗课)和分类议事室。

小型刑务所机构酌减。

除刑务所外,有关的机构还有拘留所、少年刑务所(即少年监狱)少年教养院(简称少年院)以及少年鉴别所和妇女辅导院(主管对娼妓的强制治疗和保护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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