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期节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上海人民出版社《简明工业经济辞典》第169页(641字)

又叫做“递延节约”,是在计划年度内,由于继续执行上年度实现的技术组织措施而获得的节约额。

它等于上年度产品平均成本和实行措施后的产品成本之间的差额,乘以计划期产品数量所得的积数。例如某企业生产的某产品,在上年度7月1日执行了一项技术组织措施,措施实行前的成本为100元,实行后的成本为90元,年度平均成本为95元,计划年度内该产品产量为10,000件,则该企业的跨期节约为:(95元-90元)×10,000=50,000元。

计算跨期节约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明确计划年度降低成本的任务,以便确定节约限额。因为,上级下达企业的降低成本任务是根据上年的年度平均成本来计算的,而上年执行措施后,产品成本实际上已经低于年度平均成本,计划年内卽令不采用任何措施,企业也能够获得一定的跨期节约。

因此,要从计划年度内应当完成的降低成本总额中减去跨期节约,才能得出必须采用措施来保证完成的节约限额。

仍用上例,假定上级规定企业计划年内成本降低率为10%,则这一产品的成本降低总额,与计划期必须采用措施来保证完成的节约限额,可用下列方法计算:

计划期必须采用措施来保证完成的节约限额=降低成本总额-跨期节约=95,000元-50,000元=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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