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周转额和厂内周转额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上海人民出版社《简明工业经济辞典》第131页(809字)

企业总周转额,是以车间为单位来计算的各车间总产値的总和,也就是各生产车间以货币表现的生产量总计。

它不仅包括各车间创造的价値,也包括车间之间产品移转、重复计算的价値。企业总周转额不同于企业的工业总产値(参看“工业总产値”),工业总产値中不包括车间之间产値的重复计算。

厂内周转额是指车间为本企业其他车间所提供的、以货币表现的产品与劳务的总和,也就是耗用于本企业生产上需要的自制半成品与劳务的价値。

例如:某企业设有准备车间、加工车间、成品车间三部分,在计划期内,准备车间提供给加工车间与成品车间的产品价値为10,000元,加工车间提供给成品车间的产品价値为50,000元,成品车间出产的成品价値为70,000元,则:

总周转额=10,000元十50,000元十70,000元=130,000元;

厂内周转额=10,000元十50,000元=60,000元。

计算总周转额和厂内周转额,主要有三个作用:(1)在实行车间经济核算的工业企业中,可用以检查各车间总产値计划的完成情况。(2)可用以反映工业企业生产结构与规模的变动情况,和企业内部的协作程度。

如车间划分愈细或增加新的车间时,总周转额就增大。例如,某织布厂从前是用外购棉纱织成棉布,没有纺纱车间,现在新建了纺纱车间,以棉纱供给织布车间,这样,工业总产値虽不变,但总周转额却增长很多。

(3)可作为计算工业总产値的依据。

在实行车间经济核算的工业企业中,从总周转额中减去厂内周转额,就能算出工业总产値。如以上例计算,则:

工业总产値=130,000元-60,000元=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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