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件和通用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上海人民出版社《简明工业经济辞典》第128页(354字)

标准件是指在规格或技术条件方面经过标准化或规格化(参看“标准化和规格化”)的产品、部件或零件。

标准件可分为国家标准件和工业部门、工业企业标准件,前者是由国家统一规定并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后者是由工业部门或工业企业规定并在该工业部门或工业企业范围内适用。通用件是指一些形状、尺寸相似的零件、部件,经统一成一种形式和尺寸后,在几种类似产品或同一生产单位中可以通用的零件或部件。

通用件的范围,一般小于标准化零、部件。

产品结构中,应充分利用标准件和通用件,以节省设计工作和工艺准备工作,组织成批或大量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如充分利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或部定的标准件,还便于外购或取得厂外的生产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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