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编制程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上海人民出版社《简明工业经济辞典》第126页(454字)

是指年度国民经济计划编制和批准的步骤。

在我国一般是:由上而下地颁发控制数字和编制计划的指示,由下而上地编制计划草案,再由上而下地批准和下达计划。共产党和政府所制订的控制数字和编制计划的指示,是编制计划草案的重要依据和基础。

我国计划编制的程序,根据1957年11月公布的《国务院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规定》,由原来的两次下达、两次上报(简称两上两下),改为两次下达、一次上报(简称两下一上),卽由中央先颁发编制国民经济年度计划草案的指示;中央各部、各省、市、自治区根据中央的指示,下达给所属单位,各单位在充分发动群众的基础上,自下而上编制年度计划草案;国家计划委员会根据各省、市、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和中央各部报送的计划草案,编制全国的国民经济计划草案,报中央批准后,按照规定程序,分别由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统一颁发下达,作为正式计划执行。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国民经济计划,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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