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电价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上海人民出版社《简明工业经济辞典》第101页(471字)

是指电力供应单位,按照用户的最大需用量(卽一月中每15分钟或30分钟平均负荷的最大値)及其实际用电度数,合理计算电费的一种电价制度。

实行这一制度时,电价分为两部分进行计折算:(1)固定电价,又叫做“需用电价”或“基本电价”,代表售电成本中的固定费用部分(如折旧费),以用户最大需用量作为计算价格的依据,而与其每月用电度数多寡无关;(2)电度电价,又叫做“流动电价”,代表售电成本中的变动费用部分(如燃料费),以用户耗电度数作为计算价格的依据。根据这两部分电价,分别算出固定电费(固定电价与用户最大需用量的乘积)与电度电费(电度电价与用户实际耗用度数的乘积),汇总后,为用户该月应付的全部电费。

两部电价制的优点是:(1)能促使用户提高其用电设备最大负荷的利用率;(2)能保证电力供应单位售电成本中固定费用的回收;(3)能使用户之间合理负担电费。但实行这项制度,需要较复杂的耗电计量设备,电费计价的方法也比较复杂,所以一般只适用于用电较多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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