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上海人民出版社《简明工业经济辞典》第85页(341字)

是指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属于由社会主义国家所代表的全体人民所有的制度,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一种形式。

它一般是由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对大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实行没收而产生的。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以全民所有制为基础的国营经济不断壮大。在全民所有制经济中,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都是国家(全民)的财产,直接由国家按照整个国民经济的需要作统一的合理的分配;剥削制度已经消灭,人们在生产中建立了同志式的平等互助合作关系;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另一形式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参看“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比较,全民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高级形式。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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