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工业分布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上海人民出版社《简明工业经济辞典》第85页(394字)

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合理配置工业生产时所依据的基本原则。

社会主义工业分布的基本原则是:(1)在全国均衡地分布工业,使工农业的发展密切配合。根据我国情况,首先要在工业不发达的广大内地,积极建立新的工业基地,同时充分利用和合理发展沿海原有的工业基地;其次,多数企业应适当地分散建设在条件具备的中小城鎭,或接近矿产资源的地方,卽旣要适当分散,又要相互配合,反对过分集中和互不联系的倾向;再次,要考虑到满足工业人口需要的各种农业生产应有相当程度的发展。(2)使工业接近原料、燃料、动力基地及工业品消费地区,以节省大量运输费用,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减少运输工具和设施方面的大量投资。

(3)合理计划各地区的分工协作和综合发展。

(4)加速发展经济上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业。(5)要把重要的工厂和国防工业放在比较安全的地方,避免过分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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