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上海人民出版社《简明工业经济辞典》第50页(463字)

又叫做“封闭式原则”(参看“封闭式小组、工段、车间),是划分工业企业生产过程结构的原则之一。

在这一原则下,每个车间(工段、小组)独立完成某种(类)产品(部件、零件)的全部生产过程,其中配备有制造这种(类)产品(部件、零件)所需要的各种机器设备和工人。由于这类车间(工段、小组)在生产对象上具有独立的生产过程,因而它较工艺原则(参看“工艺原则”)具有如下的优点:(1)能提高车间(工段、小组)的专业化水平,保证有较高的产量、质量、劳动生产率,较短的生产周期和较低的成本,便于组织流水生产;(2)能减少跨车间(工段、小组)生产的现象,例如,成立轴套工段,将轴套件放在一个工段中生产,就可减少轴套件加工过程中跨工段加工的现象;(3)能简化车间(工段、小组)之间的计划工作与核算工作,能加强车间(工段、小组)对按期、按量、按质、按套完成生产任务的责任感;(4)能减少在制品的运输量。按对象原则组织生产,虽有这些优点,但在单件小批生产条件下不宜采用,否则会使设备的生产能力不能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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