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上海人民出版社《简明工业经济辞典》第49页(344字)

是编制国民经济计划的基本方法。

采用这种方法,可以使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过程中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各地区之间和社会再生产的各环节之间保持必要的比例,以符合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和高速度发展的要求。平衡法是以编制一系列的平衡表(如物资平衡表、货币平衡表、劳动力平衡表等)来表现的。

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平衡总是相对的、暂时的,而不平衡总是绝对的、经常的。但是,当不平衡出现以后,客观上又要求使这种不平衡走向平衡。

国家计划机关通过各种平衡表的编制,把资源和需要加以对比,就能发现国民经济中的薄弱环节,从而运用积极的平衡法,对各部门、各地区和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的调节,克服薄弱环节,以达到新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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