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费用要素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上海人民出版社《简明工业经济辞典》第45页(378字)

简称“费用要素”,是生产费用按经济性质而划分的组成因素。

按照我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1959年颁发的《关于国营工业企业生产费用要素、产品成本项目和成本核算的几项规定》,生产费用要素分为:原材料(扣除废料回收价値)、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工资、工资附加费、折旧费、其他费用支出等八个项目。由于费用要素是根据其经济性质划分的,因此,每个要素都包括该种性质的费用的全部数额,而不管这些费用的用途和发生的地点如何。例如,工资和工资附加费,就包括了企业生产活动中各类人员的全部工资总额和工资附加费总额,而不管这些费用发生在车间、厂部(参看“厂部”),还是本企业的其他服务单位。用这种方法对费用进行分类,是为了正确计划和核算工业企业全部生产活动过程中的生产费用,计算国民收入,控制及掌握工资总额,便于核定流动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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