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总产値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上海人民出版社《简明工业经济辞典》第11页(492字)

又叫做“工业生产总値”,是工业部门或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的工业产品的总价値。

为了在不受物价变动的影响下研究工业发展的水平、速度和各种比例的变化,计算工业总产値通常使用“不变价格”(参看“不变价格”)。为了按照当时的价格来反映工业发展中各种比例关系,并便于与有关的货币指标进行比较,计算工业总产値还要用现行价格(参看“现行价格”)。

我国计算工业总产値,一般采用工厂计算法。就是以工厂、矿山为单位,来计算各个企业在一定期间生产活动最后成果的总价値。它的内容包括:(1)工业企业所生产的商品产品的全部价値,卽工业企业的商品产値(参看“商品产値”);(2)按照规定不列入商品产値内的某些自用产品的价値;(3)定货者交来的已经本企业加过工的原材料价値;(4)自制半成品、在制品等的期初期末差额(如期末结存量大于期初结存量,应加入,反之则应扣除)。

各工业部门、各级管理机关用工厂计算法计算工业总产値时,是将所属工业企业的工业总产値直接相加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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