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电影文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希望出版社《世界儿童文学事典》第50页(792字)

儿童文学体裁之一。

指用文字表述和描绘未来的儿童影片内容的一种文学样式。是一种以儿童在不同年龄时期的心理发展状况以及与这种状况相适应的教育任务为根据的,以儿童电影的独特视听思维来构思和写作的儿童电影文学剧本。它是拍摄儿童影片的基础,是导演再创作的依据。

儿童电影文学的创作,是用电影的方式思考,而用儿童文学的方式来表达的。

它可供阅读,但最终目的是为了拍摄,必须符合银幕表现和儿童审美的需要。它的艺术特征是:①造型性。

儿童电影是视觉艺术,极富造型表现力。剧本中所描述的一切,应该是可见的、运动的,可以通过电影表现手段展现于银幕,直接作用于儿童观众的感官;②音响性。

儿童电影也是听觉艺术,剧本不仅要运用台词来刻划人物,同时还要把音乐和音响纳入统一的艺术构思之中,以便扩大和加强画面的表现力;③逼真性。剧本中的一切描写应该是自然的、真切的,大到情节结构的安排、人物关系的设置,小到一个物件,一句台词,都要求酷似生活,力戒虚假造作,否则便会失去其艺术魅力;④蒙太奇的技巧性。蒙太奇是电影艺术独特的表现手段,是电影典型化手段之一。剧本中应当注意镜头的灵活运用,时空的自由转换,以不断流动的视觉展现来进行叙述和描写,使文学描述具有鲜明的镜头感。

儿童电影文学的内容主要是表现儿童生活的,但并不全是。有的虽然写儿童,但着重写成年人对儿童的关心、教育;有的不是专门为儿童写的,但适合于儿童,也归入到儿童电影文学的范围;有些剧本则是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为内容的,等等。所有这些作品,从内容到形式都是电影文学的一般要求与儿童观众的心理要求相结合的体现。

儿童电影文学由于题材内容和创作个性的差异,呈现出各种不同的样式和风格。

一般包括故事的、记录的、美术的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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