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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竞赛规则》

书籍:中国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五洲传播出版社《中国辞典》第671页(382字)

为了能用竞赛的办法来推动武术的发展,1956年11月1日至7日,在北京举行的12单位武术表演大会上,首先试行打分的办法,比较具体地区分出运动员技术水平的高低。

尽管这种做法还很不完善,但毕竟使武术比赛向前迈出了一步。1958年,中国武术协会邀请了一些经验丰富的武术工作者,经过反复讨论研究,起草了中国第一部《武术竞赛规则》,1959年国家体委正式批准并公布施行了这个规则。

按照这个规则,相继举办了全国青少年武术运动会和第一届全国运动会武术比赛。全运会武术赛设比赛项目和表演项目两大类。在比赛项目中设长拳、太极拳、长器械、短器械4个单项,各单项和团体总分都按得分多少录取前8名;表演项目只评分不计名次,对优秀者按水平分别给予一、二、三等奖。这是武术改革的一个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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