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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兴奋剂法规性文件

书籍:中国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五洲传播出版社《中国辞典》第549页(549字)

以《体育法》为基本依据,十余年来中国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先后制定颁布了30项法规性文件,构成了中国反兴奋剂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

中国现行的其它法律法规,也直接或间接为反兴奋剂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比如药品管理方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颁布)的基础上,中国政府的药品管理部门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性文件,加强了对药品生产及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特别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麻黄素以及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等管理办法的制定,为涉及兴奋剂的药源控制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1997年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涉及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等国际奥委会规定禁用物质的犯罪行为作了极为严厉的处罚规定。

2004年3月1日,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中国兴奋剂检测实验室连续16年通过国际奥委会和世界反兴奋剂组织认证;中国兴奋剂控制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国际权威质量认证机构的认证,标志着中国兴奋剂控制工作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高水平的反兴奋剂体系确保了中国奥运代表团在两届奥运会中没有出现一例阳性事件,受到国际上的高度评价,同时也为2008年奥运会反兴奋剂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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