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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限制开发区域

书籍:中国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五洲传播出版社《中国辞典》第468页(857字)

部分限制开发区域包括:

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禁止非保护性采伐,植树造林,涵养水源,保护野生动物。

长白山森林生态功能区:禁止林木采伐,植树造林,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

川滇森林生态及生物多样性功能区:在已明确的保护区域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多种珍稀动物基因库。

秦巴生物多样性功能区:适度开发水能,减少林木采伐,保护野生物种。

藏东南高原边缘森林生态功能区:保护自然生态系统。

新疆阿尔泰山地森林生态功能区:禁止非保护性采伐,合理更新林地。

青海三江源草原草甸湿地生态功能区:封育草地,减少载畜量,扩大湿地,涵养水源,防治草原退化,实行生态移民。

新疆塔里木河荒漠生态功能区:合理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调整农牧业结构,加强药材开发管理。

新疆阿尔金草原荒漠生态功能区:控制放牧和旅游区域范围,防范盗猎,减少人类活动干扰。

藏西北羌塘高原荒漠生态功能区:保护荒漠生态系统,防范盗猎,保护野生动物。

东北三江平原湿地生态功能区:扩大保护范围,降低农业开发和城市建设强度,改善湿地环境。

苏北沿海湿地生态功能区:停止围垦,扩大湿地保护范围,保护鸟类南北迁徙通道。

四川若尔盖高原湿地生态功能区:停止开垦,减少过度开发,保持湿地面积,保护珍稀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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