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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制度

书籍:中国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五洲传播出版社《中国辞典》第410页(301字)

2003年10月1日起,中国开始实施新的《婚姻登记条例》。

按照新条例规定,当事人只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再签署一份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一直延续的单位开具婚姻状况证明等手续被减免了,婚前体检也由强制变为自愿;从而简化了人们结婚、离婚的手续。与之前已经施行9年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相比,新条例更多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对个人生活自由的尊重。

从条例名称的变化来看,“管理”二字的引退就已经说明,在这个越来越开放的社会,结婚与离婚都已经成为个人的事,婚姻登记机关的一切工作都转向以服务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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