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国辞典

建交原则

书籍:中国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五洲传播出版社《中国辞典》第120页(323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当天,即1949年10月1日,中国政府就庄严宣告:“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

维护中国对台湾的主权是中国外交的基本原则之一。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领土。凡与中国建交的国家,要表明与台湾当局断绝一切外交关系,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国政府决不容忍任何国家搞“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等阴谋活动,也决不容忍同中国正式建交的国家再同台湾当局建立任何形式的官方关系。

上一篇:外交政策 下一篇:外交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