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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兵役制与雇佣兵役制的区别

书籍:中国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五洲传播出版社《中国辞典》第107页(648字)

中国实行的志愿兵役制与西方英美等国实行的雇佣兵役制(也称志愿兵役制)有着本质的区别。

中国的志愿兵役制:是在公民服满两年义务兵役后,按照部队需要、本人自愿、组织考核后转入第一志愿服役期的,在法律程序上没有任何合同手续,士官本人在权利和义务方面与部队不存在也根本不可能出现与部队的对等关系;对士官实行工资制,也是从提高士兵待遇,解决士兵实际困难,使其安心部队服役的角度出发的。

西方国家的雇佣兵役制:虽然在形式上也是自愿报名服兵役,但实质上是采取签订合同的方式,将服兵役的条件和待遇等公诸于世,然后采取与企业招揽工人相类似的做法招募兵员,凡符合征集条件的人(包括外国人)均可应募,应募者以当兵为职业。

文职干部按照工作性质分为专业技术文职干部和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

文职干部编制范围:军队中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医疗卫生、教学、新闻、出版、图书、档案、文化艺术、体育等单位的部分专业技术干部职务,以及机关、院校、医院等单位部分从事行政事务、服务保障的干部职务。

文职干部的待遇基本与现役军官的待遇相同。

按照规定,文职干部不授军衔,不着统一的制式军装,只着制式服装,佩带统一的胸章符号,佩带文职干部肩章、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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