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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总水平

书籍:中国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五洲传播出版社《中国辞典》第97页(585字)

根据中国政府加入WTO的承诺,中国关税总水平由14%降到2005年的约10%,其中工业品由13%降至9.3%,农产品由19.9%降至约15.5%。

农产品关税减让承诺的实施到2004年结束,98%的工业品关税减让到2005年结束,部分化工品的关税减让则到2008年结束。2005年1月1日起,中国取消了大多数非关税措施,关税总水平降至9.9%。

从2006年7月1日起,中国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进一步降低了部分汽车及零部件的进口关税税率。其中,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整车的进口税率由28%降至25%,车身、底盘、中低排量汽油发动机等汽车零部件的进口税率由13.8%~16.4%降至10%。

此次降低关税后,中国入世承诺的汽车及零部件降税承诺已履行完毕。同时,根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有关协议,中国还将对原产于菲律宾的2800多个税目商品实行降税。为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帮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加快发展,对原产于安哥拉、也门、尔代夫、萨摩亚和瓦努阿图等5个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商品,开始实行零关税。另外,根据内地与港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补充协议,对原产于香港、澳门并完成了原产地标准认定的第四批商品,也实施零关税。

海关关员在审核进出口海关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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