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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履行入世承诺

书籍:中国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五洲传播出版社《中国辞典》第86页(333字)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证券业对外开放承诺包括:外国证券机构可以直接(不通过中方中介)从事B股交易;外国证券机构驻华代表处可以成为所有中国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设立合资公司,从事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33%;入世后3年内,外资比例不超过49%;入世后3年内,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资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1/3,合资公司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从事A股的承销,B股、H股及政府与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基金的发起。

A股是以人民币计价,在中国境内上市的股票,而H股则是以港元计价,在香港发行并上市的境内企业的股票。迄今为止,中国已全部履行了5年前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有关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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