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国辞典

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

书籍:中国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五洲传播出版社《中国辞典》第52页(614字)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党派的国家,在国家采取重大措施或者决定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时,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都事先与各民族、各界、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进行协商,反复征求意见,然后再形成决策。

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也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所采取的主要形式有两种:一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二是中共中央和各级地方党委召开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协商会、座谈会。

中共中央在做出重大决策之前,一般都邀请民主党派主要领导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召开民主协商会、小范围谈心会、座谈会,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共商国是。除会议协商外,民主党派中央可向中共中央提出书面建议。

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中,均占适当比例。通过在人民代表大会中的活动,他们反映民意,参与国家重大决策,制定法律,监督政府。2003年换届后,他们中有17.6万人担任全国各级人大代表。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7人,全国人大常委50人;省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41人,省级人大常委462人;市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352人,市级人大常委2084人。

十届人大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480名,占总数的16.0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会场

上一篇:宪法 下一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