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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包裹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交通大辞典》第933页(256字)

简称“民包”。

一种“国内包裹业务”。城乡居民个人之间或机关单位与个人之间非经营性的适合邮寄的零星物品,又符合重量、尺寸限度的包裹。按包裹资例规定计收资费,以每500g为起算单位,每件最低收取0.30元。包裹、直递包裹都可作保价邮件交寄。

印刷品暂不办理保价业务,如寄件人确需保价,可按保价信函或保价包裹交寄。保价邮件的保价金额每件最多以人民币十万元为限(直递包裹无保价金额上限),保价费按保价金额的1%收取(直递包裹按0.5%收取保价费),每件最低收取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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