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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通信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交通大辞典》第1080页(409字)

地球上的无线电通信站之间利用人造地球卫星作中继站进行的通信。

目前,几乎所有的通信卫星都是具有放大、频率变换和其他星上处理的有源卫星。用于通信的卫星系统按轨道高低有同步、中轨和低轨之分,按覆盖范围有全球、区域和国内的区别。可支持固定和移动卫星业务;卫星网提供宽广的地理覆盖可弥补地面网络的不足;卫星所具有的广播能力有利于多点通信。

卫星通信采用微波传输。

卫星通信必须按照1963年世界临时无线电行政会议(EARC)和1971年世界无线电行政会议(wARC)制定的规则,工作于规定的微波频段中,以利与其他宇宙通信协调发展。卫星通信的特点是:①可实现几千公里以上的洲际通信,若利用三颗卫星转换,则可实现全球大部分地区的通信。②不受电离层骚动的影响,通信可靠,传输质量好。③通信容量大,20世纪80年代末国际商用通信卫星可传40000路电话。

④通话时有约0.23秒可察觉的时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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