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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音速飞行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交通大辞典》第694页(345字)

又称“亚声速飞行”。

飞行器以低于赫数0.9的速度在大气中飞行。可分为三种情况:低于马赫数0.3的飞行,称为低速飞行,这时影响飞行的主要是摩擦阻力和紊流分离;马赫数在0.3~0.8之间的飞行称为低亚音速飞行,这时空气的压缩性成为影响飞行的一个重要因素,因而在航空器的设计时要提高其升阻比,防止气流分离;马赫数在0.8~0.9的飞行称为高亚音速飞行,这时航空器的局部飞行速度可能超过音速,产生激波,使阻力急速增加,因而高亚音速的航空器在设计上要防止或推迟激波的产生,降低阻力系数。当前的高亚音速飞机通常采用后掠机翼,各种新翼型及其他技术,使局部激波产生的可能性减到最小。

各种超音速航空器都要经历亚音速飞机阶段,因而也必须考虑亚音速飞行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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