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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筑限界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交通大辞典》第355页(220字)

又称“净空”。

为保证车辆、行人通行的安全,对公路和桥面上以及隧道中在宽度和高度范围内规定不允许有任何障碍物侵入的空间界限。包括行车道、中间带、硬路肩、应急停车带、自行车道、人行道等。

其中不允许设置公路标志牌、护栏、行道树、电杆、信号机、照明等各种设施,各种应设设施的空间位置必须在路幅组合设计时另作规划安排。一条公路应采用一个净高,高速公路和一、二级公路为5.0m,三、四级公路为4.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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