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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汽车技术法规协定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交通大辞典》第353页(583字)

全称《关于对轮式车辆、可安装和/或用于轮式车辆的装备和部件制定全球性技术法规的协定书》。

由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车辆结构工作组(代号UN/ECE/WP29)负责起草的世界上第一个专门针对汽车工业的国际条约。于2000年8月25日开始生效实施。制定该协定书的宗旨和基本原则是:①与WTO的宗旨和内容完全一致。②促进形成统一的国际市场,便于汽车产品的自由流通和技术交流。

③使广大的制造商避免因法规不一致而额外增加生产成本。④提高全球范围内公众的生命财产保护、对整个环境的保护、对全球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能源的水平。

⑤方便消费者对汽车产品的选择和使用。⑥帮助和鼓励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尤其是还没有建立汽车技术法规体系的国家开始进行或进一步完善本国汽车技术法规体系。该协定书于1998年6月25日在日内瓦ECE/WP29第115次会议上通过。主要内容包括:序言、16条正文和附件A、B,分别就目的、缔约方和顾问地位、执行委员会、技术法规的准则、候选全球性技术法规的纲要、全球性技术法规的注册、已建立的全球性技术法规的采纳和实施的通知、争议的解决、成为缔约方、签署、生效、退出协定书、本协定的修正本、受托人、协定书的领土扩展、秘书处等作出了详细规定。2000年8月14日,中国政府正式签署了加入《全球汽车技术法规协定书》的接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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