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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应急通信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交通大辞典》第187页(570字)

为铁路事故救援和抢险救灾等非常情况而设置的通信系统。

可分为有线、无线两大类。有线方式利用铁路沿线区间通话柱上“117”立接制事故救援台的现场通话信息入口点,进行现场与上级领导的紧急通话,也可以利用该入口点将静止图像信息传到指定领导部门电话终端,进行静止图像通信。有线方式的另一种方法是采用抢险载波设备,可在铁路通信网的对称电缆区段、架空明线区段的铜线或铁线上使用,其特点是在既有的线路上开通的窄带3路载波频带内取出一个话路,满足抢险通信时的数据业务传输的需要。无线方式可分为四种:①应急救灾无线电通信,由于事故或灾害使有线通信中断时提供应急用的无线电通信方式。

②铁路应急短波通信网,为抗灾抢险、事故处理、战时等情况下的应急用的短波通信网,该网由铁道部、铁路局和铁路分局三级组成,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以采用短波通信车临时开通的短波通信。③车载微波接力通信,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以采用微波车临时开通的微波接力通信方式。

④应急卫星通信,在铁路微波接力通信和电缆线路等意外损坏的特定条件下,或列车事故现场其他应急通信不能实现时,可以采用应急用的卫星通信方式。由于铁路运输的特点是范围广大,在铁路沿线的紧急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应急通信必须是机动灵活、多功能、多手段的,以适应在各种情况下均能迅速实施的通信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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