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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价格形式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交通大辞典》第67页(381字)

国家对运价管理的不同方式而形成的运价类型。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定价是运价的基本形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运价已由单一形式发展为多种形式:①国家定价(又称计划价)。

由物价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按国家规定权限制订的运价。

各地区、部门、运输经营者、托运人或旅客都必须执行,不能越权调整、擅自变动。

②国家指导价(即浮动价)。物价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按国家规定权限,通过规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差价率、最高限价和最低保护价等,指导运输企业制订的运价。它兼有计划性和灵活性的双重优点,是富有活力的价格形式。适用于某些线路、航线、运输方向的客货运输。

③市场调节价。包括议价和自由定价。由运输生产者、经营者自行制订的运价。前两种运价形式在中国运价体系中占重要地位。

国家对计划价实行直接管理,对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间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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