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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交通大辞典》第895页(400字)

国务院主管通信和电子工业的部门。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由原邮电部和电子工业部合并而成。其主要职责是:研究拟订国家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拟订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法律、法规,负责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统筹规划国家公用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专用通信网的行业管理;组织制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制定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技术体制与标准;负责全国无线电视频、卫星轨道位置、通信网码号和域名、地址等公共通信资源的分配与管理;对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制定通信与信息服务资费政策,确定基本邮政、电信业务收费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党政专用通信网的发展规划、建设与管理;研究制定国民经济信息化发展规划;代表国家参加有关国际组织,签订政府间协定,组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管理国家邮政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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