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交通大辞典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交通大辞典》第602页(428字)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93TM-R2部(CCAR93TM-R2),组织与实施中国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工作的行政法规。中国民用航空总局1990年5月26日发布,1994年2月1日第一次修订,1997年7月5日第二次修订,共17章10个附件。对人员培训、空域划分、程序管制、雷达管制、目视飞行管制、仪表飞行管制、复杂气象条件下及不正常情况下管制、事故调查、扇区划分及管制、协调与移交、空中交通管制设施、流量管理、飞行高度层等做了具体规定。附件对规则涉及的定义、等级划分、地面信号、信号确认、场地灯光、驾驶员报告制度、高速速度等以文字和图表的形式作了进一步明确。此规则的目的是:维护空中交通秩序,确保航行安全,防止航空器与航空器、障碍物或机动区的任何运动物体相撞,以保障空中交通安全、有序、高效的运行。它是组织与实施空中交通管理的工作的依据,民航各级领导、工作人员、空中交通管制人员、飞行人员、飞行保障人员都应遵照执行。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