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指皇帝的母舅和妻舅。裴庭裕《东观奏记·中》:“韦溴为京兆尹,豪右敛手。国舅郑光庄不纳租,溴系其主者。”郑光,唐宣宗郑太后之弟,是为母舅。《旧五代史·萧翰传》:“萧翰者,契丹诸部之酋长也。父曰阿钵。……其妹为阿保机妻,则德光之母也。翰有妹,亦嫁于德光,故国人谓翰为国舅。”此为妻舅。二是官司和赐号。辽设大国舅司,以国舅加于官名之上。《辽史·百官志一》有国舅太师、国舅详稳、国舅别部等。成吉思汗赐其妻舅按陈为国舅按陈那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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