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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伯族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西北民族词典》第735页(4495字)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具有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据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全国锡伯族总人口达17.3万人。主要分布在辽宁、新疆、吉林、黑江、北京等省市自治区。散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有3.8万人,占新疆总人口的0.23%。主要分布在察布查尔、霍城、巩留、塔城、伊宁、乌鲁木齐等县市。其中伊犁地区为28929人。锡伯族的分布状况呈现大分散小聚居的局面。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是新疆锡伯族的主要聚居地区,也是全国唯一的锡伯族自治县。此外,乡镇一级的锡伯族自治地区有:伊犁地区霍城县伊车嘎善锡伯族乡、辽宁沈阳市新城子区兴隆台锡伯族镇、辽宁沈阳市新城子区黄家锡伯族乡。

“锡伯”为本民族自称。口语称Siwe,书面语称Sibe。历史上有“须卜”、“室韦”、“失比”、“西伯”、“席伯”、“席北”、“史伯”、“锡窝”等不同译音,皆为Siwe之同音异写。“锡伯”之称,至明末清初才定型。锡伯族的历史源远流长。其祖先拓跋鲜卑早在东汉以前便活动在大兴安岭北段以“嘎善洞”为中心的地带。他们“畜牧迁徙,射猎为业。淳朴为俗,简易为化”。48年,匈奴第二次分裂后,拓跋鲜卑自大兴安岭南迁到呼伦贝尔地区。此后又继续南迁,到东汉末年,到达五原郡境内。386年,拓跋鲜卑的大部分进入中原,建立北魏封建政权;而另一部分则以“室韦”为称号,于北魏初年开始在嫩江左岸的绰尔河、洮儿河等河流域活动。唐朝时期,绰尔河等河流域的锡伯族归属于唐。唐政府曾在此处设立都督府以辖之。当高丽势力向东北扩张时,部分锡伯族先祖被征入唐军,与薛仁贵军一起到扶余、前郭一带与高丽军作战,为东北的统一作出了贡献。辽代,锡伯族先祖处在契丹统治之下。多数人在绰尔河流域从事农业生产。辽亡金兴,锡伯族先祖又处在了女真统治之下,多数人仍在泰州等地从事农业生产。元代,锡伯族开始被蒙古族统治。元明、清初,绰尔河流域是蒙古族游牧地和屯垦重地。而此时,锡伯族仍活动于该地,处在蒙古兀良哈三卫中的福余卫的统辖之下。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锡伯族出兵随科尔沁、叶赫、哈达、乌拉、卦尔察等组成九部联军(3万人),在古勒山攻打努尔哈赤而兵败。此战前后,就有一部分锡伯部落的贵族慑于努尔哈赤的威力,带着本部落民归属了满洲,加入了满洲籍。崇德元年至顺治五年(1636-1648),锡伯军民同科尔沁蒙古一起被清政府编入旗兵之内,成为蒙古八旗的一部分。清康熙三十一年(1692),科尔沁蒙古王公、台吉等,将所属锡伯、卦尔察、达斡尔等14458丁进献,从此,锡伯族基本上摆脱了科尔沁蒙古的直接控制,而归属了满洲,并被编入满洲八旗兵内,移防黑龙江、吉林各地。乾隆二十九年(1764),清政府为了加强伊犁地区的防务,从盛京将军所属的盛京、开原、辽阳、义州、金州、兴京、庄、抚顺等15处,抽调锡伯官兵1020名,连同眷属四千余名迁移到新疆伊犁一带屯垦戍边。从此,锡伯族形成了东西分居、小聚居大分散的局面。

新疆的锡伯族具有悠久的革命斗争历史。锡伯族奉命西迁后,同新疆各族人民共同抵御外国侵略者,反对国内的分裂势力,为祖国的安定和统一做出了不朽的贡献。19世纪20年代,匿居浩罕的大和卓波罗尼都之孙张格尔在浩罕的支持和英帝国主义的参与下,进犯新疆南部,戕害无辜的群众。锡伯营总管额尔固伦,奉伊犁将军的命令率领锡伯、索伦营的锡伯子弟690余名,奔赴南疆,配合清军剿匪,立下了汗马之功。锡伯马甲讷松阿、舒兴阿等在喀尔铁盖山活捉了张格尔。1830年8月,玉素甫和卓(张格尔之兄)在浩罕的挟持下进围喀什噶尔、英吉沙尔。锡伯营总管额尔固伦又一次率领锡伯营官兵同清其他营官兵一起出征南疆,在维吾尔族人民的共同配合下,英勇奋战。至12月,先后克复英吉沙尔和喀什噶尔两城。玉素甫和卓仓皇逃走。同治三年(1864)全疆爆发了农民起义,革命沉重打击了清朝在新疆的统治,然而革命的胜利果实却被封建主、宗教上层所篡夺,以迈孜木杂特为首的封建主乘机在伊犁建立了“苏丹汗国”,对各族人民进行血腥统治,锡伯族人民也遭到空前浩劫。锡伯族人民对他们分裂祖国统一的活动进行了顽强的抵抗。并且,当清军西征围剿阿古柏时,除官兵浴血奋战外,几年内陆续把各牛录公仓储存的960万斤粮食送到惠远城,大力支援伊犁河北军民的反抗斗争。同治十年(1871),沙俄出兵侵占伊犁,对伊犁各族人民进行殖民统治。他们强行废除伊犁地区原有的行政建置,而将沙俄在哈萨克及中亚地区的殖民制度强加给伊犁人民。他们在伊犁地区派驻少校1名,作为最高殖民长官。在固尔扎城(今新疆伊宁市)、博罗布噶苏(今伊宁市东北)、海努克回房(今新疆伊犁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海努克乡)、绥定城等分置俄官4名,管理民众,沙俄肆无忌惮地将中国的伊犁划属于沙俄土耳其斯坦总督所管辖的斜米列契省。为了镇压中国人民的反抗,永远霸占中国伊犁,沙俄擅自安俄台,严密把守,并时常向各族人民逼索银物,索要户口册籍,逼迫当地驻防各营官兵及各族人民降服俄国。他们的这种逼降活动遭到各营军民的坚决反对。锡伯营军民同沙俄做了针锋相对的斗争。总管喀尔莽阿坚决站在各族人民一边,维护中国人民的利益,“俄国屡次交办之事,拒不遵办”,并且将伊犁情形禀告伊犁将军;锡伯营防御吉尔噶布、委官德本泰因反抗沙俄的殖民统治而被沙俄官兵鞭打。当时他们的抗俄行动极大地鼓舞了锡伯营军民的斗志,他们表示“同心能死,不降外夷”,给侵略者以应有的痛击。喀尔莽阿被沙俄当局押解出伊犁,到塔城后又奉荣全、金顺之命与察哈尔、锡伯营军民在博尔塔拉、车排子等地兴修水利,开荒造田,屯积军粮,为驱逐阿古柏势力和收回被沙俄殖民统治的伊犁做好了物质准备。1912年伊犁爆发革命党人领导的起义。革命党人将原来的锡伯、索伦、察哈尔、额鲁特四营组成国民革命军,在杨缵绪亲自领导下,开赴乌苏、精河一带,阻击前来镇压起义的袁大化军队。锡伯营派出的两千名子弟中就有一百余人为拥护共和、反对帝制献出了宝贵的生命。1944年新疆三区革命爆发,当革命斗争发展到高潮的时候,伊犁、塔城等地的锡伯族知识分子、青年、农民纷纷参加了新建的三区民族军。察布查尔(原锡伯营)有150名锡伯族青壮年和知识分子组成了一个“锡伯族独立骑兵连”;塔城和霍城伊车嘎善乡的锡伯族各组成一个排。这一支队伍仅仅经过四五个月的训练,就投入了非常激烈的战斗。1945年5月,在有名的永集湖、八家户、精河三大战役中,“锡伯族独立骑兵连”配合兄弟部队彻底粉碎了敌人的进攻,出色地完成了狙击任务,并且乘胜追击,直抵玛纳斯河。由于这次的狙击战是决定三区革命成败的重大战役,国民党使用了几倍于民族军的兵力,决心直捣伊犁大本营。而锡伯族独立骑兵连,誓死坚守阵地,半步也不退让,并坚持到援军到达,因而荣获了“英雄连”的称号。有34名锡伯族青年光荣地献出了自己的宝贵生命。在东北,辛亥革命后,沙俄仍霸占大小兴安岭地区。由于中东铁路的通车和黑龙江沿岸汽船的通航,沙俄在沿线沿江地区大肆掠夺矿产、木材、皮革,还驻有军队,设置警察,无恶不作。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时间,东北地区的锡伯族人民同各族人民一起对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展开了顽强的斗争。1927年,延边海关奉命对日商收二五附加税(即在原定税额上每100元再加收25元),但日本领事馆却指使日本商人抗拒不交,纵容他们捣毁了海关仓库,抢劫海关的财物。因而激起了延边人民的公愤,广大群众涌上街头,举行示威游行,抗议日本帝国主义的暴行。东北地区的锡伯族人民也积极参加了这一斗争。此后,在反对军阀张作霖以吉林省五条铁路路权作抵押向日本借款的斗争中,锡伯族的爱国知识分子关俊彦等和各族爱国人士一起组织了工农商学各界联合会,与封建军阀出卖主权的卖国行为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锡伯族有自己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满语支;也有自己的文字,是将满文稍加改革后而成。由于历史的原因,东北锡伯族的语言、俗和当地汉族基本相同,而新疆的锡伯族则仍保持着自己的语言和风俗习惯,并兼通汉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等。锡伯族的服饰,在元代以前,保持了其祖先拓跋鲜卑的服饰特点。到元代,吸收了蒙古族的服饰特点。清代,又吸收了满族的服饰特点。目前,新疆的锡伯族,多与汉、维吾尔、哈萨克等族杂居,所以,基本上接受了汉族的服饰特点,老年一代保持着自清代沿袭的服饰特点。锡伯族是以粮食为主食的民族。新疆的多以小麦为主,大米、玉米次之。东北的以水稻为主,小麦、养麦、玉米次之。锡伯族的饮食种类较丰富,面食有发面饼(俗称“锡伯大饼”)、死面饼(千层饼)、锅盔、馒头、面条、拉面等。馅食有包子、饺子、韭菜合子、肉馅饼等。米食有大米干饭、抓饭、大米(或小米)稀饭(分三种:一为清水煮,二为肉汤煮,三为牛奶稀饭)。肉以牛、肉为主,兼食、鸭、鹅肉。蔬菜有韭菜、芹菜、西红柿、茄子、土豆、白菜、青萝卜、黄萝卜、卷心菜、豇豆、刀豆、香菜等。锡伯族的居住形式,基本上延续了清朝时期的八旗制村寨形式,八个牛录即为八个嘎善(锡伯语村庄、故乡)。一个嘎善住二三百户不等。过去,每个嘎善都有自己的城墙。锡伯族的庭院大小不等,面积有的三四亩,有的七八亩地。庭院都呈南北长方形,四周都栽有各种树木。庭院都用围墙围成,并分为前后两院,前院小,后院大。前院多种水果树,后院种蔬菜、粮食作物和花卉。锡伯族的住房,古代有帐篷、草房、马架子、地窝子等。近代有平房和人字形大屋顶房。现代多盖“来兰皮”房和砖木结构房屋。

锡伯族的家庭是社会的最小单位。数个家庭组成一个家族,锡伯族称乌克孙;数个乌克孙组成一个莫昆;数个莫昆又组成一个哈拉,即姓。目前,新疆锡伯族中有三十余个哈拉。家庭多为三代同堂。过去,每个家族或莫昆均有自己的家谱,上面记录着每个哈拉、每个莫昆或每个家族的承袭情况。锡伯族的婚姻是一夫一妻制、妇随夫居的典型的父权制婚姻形态。过去,个别富有人家,有因妻子不育而纳妾的现象。解放前锡伯族主要是在本民族范围内通婚,特别禁止妇女外嫁其他民族,但允许男子娶其他民族妇女为妻。本民族内同姓不婚,联姻讲究门当户对。姨表、舅表、姑表兄妹均可通婚。通婚也讲究辈分,一般辈分不同的男女不能结婚。锡伯族还有过领童养媳和招赘婿的习俗。童养媳从小便养在婆家,主要是因为自家生活贫困,或者母亲早丧无人抚养等,长到结婚年龄时合房,结成夫妻。新中国成立后这一现象已绝迹。招赘婿,多因无子或儿子幼小家里需要劳动力扶持,也有因男方贫穷拿不出彩礼,便在女方家里劳动3-5年,期满可领自己的妻小脱离岳父母,另立门户。所生子女随父姓。如女方父母无子嗣,赘婿对他们有养老送终的义务和继承财产的权力。

锡伯族实行土葬,此外,还有在特殊情况下实行火葬和天葬的习惯。每个哈拉都有一片固定的茔地。一般选村外坡地或干燥的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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