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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道掌教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西北民族词典》第579页(279字)

亦称三掌教制。建国前回族伊斯兰教中由伊玛目、海推布及穆安津三种宗教人员共同掌握寺坊教权的寺院组织和制度。具有早期伊斯兰教寺院的显着特点。其三者掌管有别,地位世袭。伊玛目居领导,主持宗教仪式和掌颁教规、兼理寺产等;海推布专司劝谏,讲经布道,协理前者处理穆斯林间的各种纠纷;穆安津司掌礼拜时辰,一日五次召唤教众上寺作“乃玛孜”。自14世纪后期,中国伊斯兰教掌教家传世袭始见记载,明代已日趋完备。16世纪后随经堂教育的兴起,三道世袭制渐被开学阿訇、学东及乡老制取代,建国后,中国部分回族穆斯林聚居区仍保留这一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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