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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规戒律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西北民族词典》第536页(351字)

佛教徒日常行为准则、程序等法规条例。其目的是加强信仰,完善人格形象。南传北传佛教中各有数量不同的戒规。其依据分别来自律藏中《四分律》、《十诵律》、《摩诃僧祇律》等。南传佛教中,比丘有227戒,比丘尼有311戒,沙弥(刚出家不久的男僧)和沙弥尼(刚出家的女僧)都有10戒,在寺院工作人员有8戒,未出家的男女居士有5戒。北传佛教中,汉传地区比丘守250戒,比丘尼守348戒,男女居士守5戒,沙弥和沙弥尼守10戒;藏传地区喇嘛守253戒。戒律中最根本的戒律是:出家人要戒奸淫、偷盗、杀人、妄语,否则被逐出教门;出家人不杀生,不盗、不淫、不妄语、不饮酒;沙弥和沙弥尼除以上5戒外再加不涂香、不观听歌舞、不坐高广大床、不超过规定时间饮食、不蓄金银财宝共10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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