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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文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西北民族词典》第430页(441字)

满族使用过的文字。属于拼音文字类型。行款上下直书,自左至右行。在清代称作“清文”或“国书”。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二月,努尔哈赤命巴克什(汉译为“大儒”、“先生”)额尔德尼、噶盖创制文字。两人即以蒙文字母为基础,拼写满族语音创制而成。后来称“无圈点文字”或“老满文”。这一文字形式不太完善,有的字母代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语音,不便识别。因而只通行了三十余年。后金天聪六年(1632),皇太极命达海将老满文进行改革,以适应更为广泛的需要。达海在字母右边或加圈或加点,使之一个字母代表一个语音,学习和使用十分方便。同时又增加了必要的新字母,使之臻于完善。这种文字,史称“有圈点文字”或“新满文”。新满文共有40个字母,每个字母代表一个音位。同一个字母在词首、词中、词尾的写法各不相同。满文的基本笔画有字头、字牙、字圈、字点、字撇、字尾等形式。字母没有大写和小写之分。17世纪40年代以后,满族大量入关,普遍习用汉语汉文,满文逐渐衰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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