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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尔克孜族家庭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西北民族词典》第359页(345字)

家庭,柯尔克孜语称“围依”。柯尔克孜家庭一般由祖孙三代或三代以下直系亲属组成。已婚儿媳多不分居。但较富裕的,有力量分立毡房或者多子女的家庭也实行分居。分居后父母和最小的儿媳生活在一起。在家庭中,家长处于支配一切的地位和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妇女则处于被男人支配的地位。在家庭里,养子得到与亲生子女一样的待遇。家庭的顺序是:祖父、祖母、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及下一代。媳妇的地位最低。在家庭中有明确的分工,祖父和父亲主要主持生产、分配、交换和对外关系,适当参加生产劳动;祖母和母亲是家务的主要主持人。男子从事放牧、耕地、收割、打猎等其他繁重的体力劳动,男孩主要放羔、驯;妇女除帮助男子接羔外,主要从事家务劳动。在家务劳动中,媳妇的负担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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