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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盟旗制度、设立县治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西北民族词典》第183页(557字)

清末实行“新政”时,即有一部分人主张改蒙古地区盟旗制度为郡县制,遭到蒙古王公的激烈反对而作罢。民国以后,历代政府均有废除盟旗制度的打算。在金树仁时期,焉耆县长韩曾提出改土归流的建议,当时金树仁因在哈密实行改土归流时处置不当引发哈密事变,不敢贸然行事。1938年2月焉耆行政区长于德一又提出废除盟旗制度,盛世才指示,最好由土尔扈特、和硕特王公主动提出为妥。1938年11月17日,南路土尔扈特代盟长尔德尼在盟长公署主持召开了全盟临时会议,到会的有大小王公、宗教上层共六十余人。当时满楚克扎布汗王已被盛世才秘密逮捕,原代盟长西力克和和硕特郡王班第也被逮捕处死。与会者在这种形势下通过了改变旧制,设立县治的决议,上报省府及督办公署、焉耆行政公署。经财政厅长周彬(毛泽民)、民政厅长邱宗浚审核,联名呈报省督两府。1939年4月,省边防督办盛世才、省主席李溶批准将南路旧土尔扈特盟改为和通县,县府设在和通苏木前汗王府。和硕特设设治局,改旗为区,以旗名为区名。改苏木为乡,以苏木名为乡名。保护王公利益,增加王公薪俸,优待喇嘛,每年免征税2000只,用作念经费用等。6月正式成立和通县,以原盟长公署土斯拉齐殷英为县长,原代盟长尔德尼调任省建设厅副厅长。8月改和通县为和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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