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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觐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西北民族词典》第95页(489字)

伊斯兰教“五功”之一。穆斯林朝觐麦加克尔白的一系列宗教礼仪活动的总称。亦称“朝功”。阿拉伯语“罕吉”的意译,中国穆斯林又称“朝天房”。朝过觐的人称为“哈吉”(一作哈知、阿吉)。朝觐原是古阿拉伯的一种宗教制度,630年穆罕默德攻占麦加后,参照这一制度制定了伊斯兰教的朝觐制度。伊斯兰教教法规定,每个穆斯林男女一生朝觐克尔白一次。朝觐者的条件是:(1)成年人。(2)身体健康。(3)有足够的旅费,不得以乞讨来的钱作路费。(4)没有债务,并必须备足全家一年的生活费用。(5)路途安全。(6)国内外形势稳定。(7)理智健全。(8)自由公民。上述条件缺一不可。条件一时不具备,可暂不去朝觐。因身体条件终生不能亲自去朝觐者,可雇人代朝。朝觐于伊斯兰教历每年12月举行,主要宗教仪式有:在规定地点受戒、巡礼克尔白、在萨法和麦尔卧两山间奔走、站阿拉法特山、驻米那山、射石驱邪、宰牲等。朝觐分单朝、连朝、享受朝、瞻礼朝,又分正朝和副朝。正朝又称大朝,指在正式朝觐期(12月9日至10日)的主命朝。副朝又称瞻礼朝、小朝,不受时间限制,一年四季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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