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讼师纵凶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江西教育出版社《古书情节辞典》第465页(400字)

某甲是海昌城外丝商,某乙是他的伙计,善于经营。甲依靠乙生意兴隆而致富。乙忽然辞甲而自立门户,买卖都被乙罗致过去,乙很兴隆而甲行将破产。因而甲对乙非常恨扬言要杀他,并在一个夜晚酒醉之后果然将乙杀死,被捕,严刑之下已经供认。甲妻想救夫,把城里的讼师都找遍了,但无人敢问津。突然有一狂生说他有办法,只是费钱,甲妻变卖家产给了他二千两银子。狂生命甲妻叫甲一会儿翻供一会儿承认,以拖延时日。他到省城里去,通过关系问有没有盗案。刚好邻县送来一个重罪的大盗,还没过堂;狂生贿赂小吏和狱卒见了大盗,同他闲谈,知他罪在必死,而家中父母妻子又生活无着,狂生就说:“你已罪在必死,如果你能再承认一件杀人的事,也不过是死;那么就有人愿给你一千两银子,养活你一家人。”大盗表示愿意,狂生就告知他一些细节,叫他承诺杀乙的事。于是大盗在过堂时如此这般说了,因而某甲就得以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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