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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菊溪正直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江西教育出版社《古书情节辞典》第458页(489字)

有江西人兄弟俩,兄在汉口作客商,每年积钱归家,置办田产,家庭日渐富裕,弟弟有其兄扶持,在家安心读书,当了秀才。哥哥因年老,想回家过几天安静日子,以终天年,可弟弟凭自己读书识字,把田产契据都拿在自己手中,把哥哥挣来的产业全部吞没。哥哥无奈告到官府,但由于弟弟交游颇广,哥哥之冤屈不能伸张。只得拿少数钱再到汉口经商。听到新来的总督百菊溪,为官正直,审判神明,就写了一个状词控告。百菊溪看了状词,知道了大概,交江夏县令处理。江夏县令一看所告的是江西的人事,既难传讯,又难察访,觉得很不好办,请教百总督,百说:“这很容易,找一个盗案,把弟弟列入窝藏犯即可。”江夏县令遵旨办理,很快就将弟弟解至汉口,百菊溪立即亲自审讯,对弟弟大声斥责:“当秀才不守本分,竟敢窝藏赃物,以至由此致富,着实可恶。”弟弟这时觉得只是性命要紧,立刻供认这家产乃是哥哥在外经商积聚的,实在同强盗无关。百总督问兄在何处,弟弟答就在汉口,立传哥哥到案,把兄弟财产纠葛立时弄清。百总督对弟弟的不义行为严予谴责,革除他秀才的功名,断令将家里产业由哥哥管理,弟弟不准妄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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