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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甲横行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江西教育出版社《古书情节辞典》第297页(270字)

宋代扬州有一大校李甲,因为有钱横行乡里。他哥哥去世,诬陷他哥哥之子是别人家的孩子,贿赂一个相貌有点像他侄子的老妇,令她认侄子为自己儿子。又把嫂子灌醉而改嫁出去。然后把哥哥一房财产全部并吞。嫂侄都告到官府,每次调查审讯时,李甲行贿于胥吏,于是嫂侄二人遭非刑,反而诬服。这样积冤十多年。后来韩亿来当扬州知州,这母子二人又来控告,韩觉得里面有冤情,翻阅了前后案牍,发现都没有请侄子诞生的助产婆来作证。于是一次在大堂审讯,把助产婆叫出来作证,李甲和他收买来的证人只得认罪,母子二人又回到李家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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