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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夏和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军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军事史辞典》第1037页(293字)

北宁与西夏订立的和约。

宋景德三年(公元1006年),北宋册封夏国王李德明为西平王。每年给银万两,绢万匹,钱2万贯。并设榷场,民间贸易频繁。宋天圣十年(公元1032年),德明死,子元昊立。

西夏力量雄厚,撕毁了维持近30年的宋夏和约,多次对北宋发动军事侵犯。民间贸易中断,人民厌恶战争,辽国又有攻夏趋势。

因此,元昊表示愿与北宋重订和约。宋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双方议定:西夏取消帝号,仍由宋册封为夏国王,“凡岁赐银、绮、绢、茶二十五万五千”。

重开沿边榷场市易,恢复民间商贩往来。

持续了7年之久的宋夏战争至此结束,恢复了宋夏和议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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